一、项目名称:滨海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增补提升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滨海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增补提升工程位于滨海县境内。本次招标主要包含雨棚建设、充电桩设备安装、挡土墙建设、地面硬化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施情况调整施工点位及工程量,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资金来源:自筹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6.66万元
(6)质量保修期:12个月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于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未中标人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全额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开始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
2.发售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21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止。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2107室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加盖公章)后当面提交,或以快递方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前不得开启,开标时检查密封性情况。
八、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00分
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政务服务中心2107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1966680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电子邮件:958540364@qq.com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