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周边设施水域码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集团招采部
2026-03-20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周边设施水域码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周边设施水域码头、泵站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周边设施水域码头、泵站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天场镇马套村境内,内容包括:新建民兵训练基地码头,建设面积约105平方米;新建民兵训练基地红线外排水泵站,安排水泵6台,单泵采用扬程10米,功率45kW,流量1200立方米/小时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3. 价:72.78万元。

4.控制价金额:59.68万元

5.工    期: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2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分别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目前无主体在建工程,须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3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自202403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自202505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预警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5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

1.报名时间:202632008:30时起至202632718:00时止。报名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如有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等,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的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南路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2室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工本费200/份,售后不退。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3.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330900

2.本工程的开标地点:盐城市盛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加盖公章)后开标现场提交。

六、投标保证金及退还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招标结束后,采购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项目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评标结束后3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退还。中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中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

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无故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经审计后,按审定价付至90%;竣工验收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注:付款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滨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196668006    

监督部门:交控集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15-68111702

代理机构:盐城市盛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南路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2

联系人:周先生        话:18012588222

滨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滨海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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