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交控集团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对外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集团招采部
2026-03-05

滨海交控集团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对外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滨海交控集团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对外招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租人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以公开竞价方式公开交易滨海交控集团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对外招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位置

名称

单位

数量

年总产量

租赁期

招租底价(每年)

交易保证金

1

滨海县滨响大道88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

2

75万方/

650万元

  13万元

2

滨海县滨响大道88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1

45万方/

3

滨海县界牌镇许家圩村境内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1

72万方/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合法有效证照;

2.具有良好的信用且无类似竞价交易活动不良记录;

3.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的支付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34日至20263 18日()。

2.报名地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http://binhai.etrading.cn/

3.本次项目竞价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34日至2026318日()。保证金将会于项目成交公示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4.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扫描件或银行保函扫描件。

5.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项目自由竞价时间:202603199000020260319100000。特别说明:按一年报价填报价格。

6.本项目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实际开标地点为: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北侧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投标人无需到达实际开标地点。

四、公告发布媒介以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本次招标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个人以本人账户,非个人以单位账户)的账户上直接转账(或电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县支行,账号:104061010400475460000001005】或办理银行保函。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或办理完成银行保函,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缴纳后可电话咨询是否到账。

五、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意向受让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联系人:徐琪,联系电话:13626216668202634日至2026318日,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未实地查看自行做出推理性的判断,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设备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且不能作为后期合同变更的依据。项目地点: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六、公告相关要求

1.租赁要求

(1)全面负责生产线在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环保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2)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求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改造升级,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结束后需保证生产线处于能正常生产状态,不得出现故障及损坏。技改不得改动原来的房屋和设备结构。不可拆除或拆除会损坏生产线的改造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3)在承包期内,合法使用相关资产开展水稳、沥青混凝土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生产线经营权。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贷款或其他融资活动。

2.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了解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成交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未实地查看自行做出推理性的判断,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设备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且不能作为后期合同变更的依据。

3.定标方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招标人拒绝低于招租起始价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中标原则为,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年租金起点价且唯一报价最高者中标。最高投标价为多人,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数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时,方可进行开标程序,等于或高于招租起始价的投标人为1家及以上时,方可定标。

4.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承租期限为5,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一次性交纳第一年度租金至甲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年底最后一个月内交清,以此类推,不论乙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为盈利或者亏损,年租金均不予调整,租期从交房日起计。该租金为甲方净得。所涉及水、电、气、网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含在年租金费用中。注:乙方未按时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资产管理租赁保证金

1)本项目资产管理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缴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资产管理租赁保证金必须从中标单位(中标人)帐户以转帐进帐单、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逾期不缴,在一个月以内的,承租人承担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视为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招租的项目

2)资产管理租赁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租约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在生产线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6.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中标后放弃、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价款视为投标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3)招标承租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承租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7.投标人报价应考虑的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标准执行)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计费基数为一年报价*5年,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滨海县支行,账号:10406101040047546(数字钱包编号:003200003601502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易中心将优先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接收交易服务费,届时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开通数字人民币结算业务。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约定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了解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成交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未实地查看自行做出推理性的判断,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设备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且不能作为后期合同变更的依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3)甲方权利和义务

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额、押金。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乙方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

在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损害甲方权益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在承包起始日,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可正常使用的生产线及相关资产,双方共同确认《移交清单》。

协助乙方办理与生产线经营相关的手续变更或备案工作(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权利及义务

在承包期内,合法使用相关资产开展混凝土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自主进行人员招聘、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

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求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改造升级,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结束后需保证生产线处于能正常生产状态,不得出现故障及损坏。技改不得改动原来的房屋和设备结构。不可拆除或拆除会损坏生产线的改造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承包金额、押金及其他费用(如水、电、气费、税费等)。

全面负责生产线在承包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环保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

妥善保管、维护承包资产,确保资产完好及正常运行。承包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按移交清单标准交还资产,如有损坏或遗失,负责修复或赔偿。

依法纳税,遵守行业规范,维护甲方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生产线经营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资质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贷款或其他融资活动。

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需服从甲方园区整体现场合规管理,对乙方无视甲方管理或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强制性停产,直至乙方配合管理或整改到位,停产期间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政策变化、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以及规划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按实结算。

9.投标人报名方式

1)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无CA锁):

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http://binhai.etrading.cn/   ➡点击注册”➡先勾选用户类型为竞买人,其他内容按提示要求填全后,点击立即注册

进入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http://binhai.etrading.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登陆界面后,点击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立即登录”➡主体类型登录,点击竞买人”➡完善信息点击修改信息,填写手机号码、注册地区等信息,上传要求的电子件,点击修改保存、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信息”➡验证通过后,点击主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江苏地区),再点击滨海专区(或者在直接搜索里输入滨海专区进行搜索,再点击滨海专区找到对应的交易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后,点击我要报名”➡阅读规则后,点击同意”➡点击单独申请”➡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竞买申请书,在下方报名所需文件中上传交易公告中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即“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格式附后);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扫描件,点击申请”➡进入资格确认书界面电话联系软件公司张经理18962289305,要求软件公司确认保证金缴纳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看到资格确认书内容,否则报名不成功,无法参与竞价。

2)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已有CA锁):

进入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http://binhai.etrading.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登陆界面后,点击“CA登录,选择江苏CA,输入密码后,点击立即登录”➡主体类型登录,点击投标人”➡点击主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江苏地区),再点击滨海专区(或者在直接搜索里输入滨海专区进行搜索,再点击滨海专区找到对应的交易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后,点击我要报名”➡阅读规则后,点击同意”➡点击单独申请”➡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竞买申请书,在下方报名所需文件中上传交易公告中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即“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格式附后);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扫描件,点击申请”➡进入资格确认书界面电话联系软件公司张经理18962289305,要求软件公司确认保证金缴纳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看到资格确认书内容,否则报名不成功,无法参与竞价。

二、开标:

竞价开始时间后,关闭所有浏览器,重新进入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http://binhai.etrading.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登陆界面后, 点击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有CA锁的投标人点击“CA登录),点击立即登录”➡主体类型登录,竞买人点击竞买人;有CA锁的点击投标人”➡点击主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江苏地区),再点击滨海专区(或者在直接搜索里输入滨海专区进行搜索,再点击滨海专区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主体报价”➡同意您的报价中输入报价点击立即报价(特别说明:按一年报价填报价格;注:可以在竞价结束前修改报价,再点击立即报价,以在竞价结束前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三、如有其他异常情况,请各投标人及时联系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8751447113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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