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二期工程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二期工程项目决策事项
2.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滨海港经济区二洪盐场境内,项目拟实施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二期新建储罐区(包括10台储罐,2台10000立方米、2台5000立方米醋酸甲酯储罐、2台5000立方米甲醇罐、1台5000立方米醋酸乙烯罐、3台5000立方米醋酸罐、总罐容量60000立方米)、装卸区、配套辅助作业区及行政管理区。
二、评估责任主体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评估实施单位
江苏源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联系人:魏义利 联系电话:18694996502 电子邮件:297464665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
对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对生活的影响;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项目有较大意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社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或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收集,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的,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公示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从公示日期起10天。
江苏源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