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支路(永宁路-204国道)工程、县委党校周边道路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函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向阳支路(永宁路-204国道)工程、县委党校周边道路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实施向阳支路西延工程,起于永宁路,向西延伸至G204辅道长1.6公里,宽25米,该项目子项合同价为5880.00万元,报审价为6459.81元。县委党校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滨海县县委党校周边,共计三条道路:A线长度382.436米,红线宽度2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B线长度300米,红线宽度11米,等级为城市支路;C线长度358.634米,红线宽度2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合同价2152万元,报审价1974.61万元。
二、服务需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准造价咨询服务费的基本收费×30%。
2.服务期:4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者交通运输工程)。
四、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询价人认为其他必需的材料。
五、质量要求
1.乙方按双方约定要求进行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
2.报价人只能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管理费等所有发生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
1.完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70%,余款待二审结束后结算,如与二审结果偏差超过3%以上(不含3%),不支付剩余款项。注: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询价提交方式及联系人
1.询价回复函需密封递送,递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下午15:00,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项目评审时间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未报名者不接收其报价回复函。
2.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发送至询价人,评审前不得开启,评审时检查密封性情况。以快递方式递送的文件(拒绝到付),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因快递公司未上门派件造成报价文件递交延误的,责任由报价人负责。
3.询价回复函递送地点:滨海县城港城路与S327交汇处(交通环保大楼1807)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806249225
监督部门:交控集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15-68111702
八、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为合理低价中标,只允许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所有发生的费用;
3.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人。
九、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十、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一名成交单位。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其投标报价不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及后续评审。
2.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为所有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
注:此处的“剔除”仅限用于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3.低于成本价判断
约定该项目成本价=项目合理平均价×( )%(系数),报价不得低于约定的成本价,否则视为低于成本,投标无效。
成本价确定后,将不随通过后续程序的承包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评标结束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系数为:96%(球号6),97%(球号7),98%(球号8),在报价截止后由集团监察室人员在评审前随机抽取确定。
十一、询价回函文件的组成,回函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函-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2.如有清单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若法人代表不参加则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者交通运输工程)。
询价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 202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