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滩创业孵化中心2#配电房增容500KVA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4

一、八滩创业孵化中心2#配电房增容500KVA配电项目,已具备相应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方式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八滩创业孵化中心2#配电房增容500KVA配电项目

3.项目地点滨海县

4.标段划分:一个;

5.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滨海县八滩创业孵化中心,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金八滩大道北侧,327省道东侧。八滩创业孵化中心总用地约56.22亩,总建筑面积约60888.88㎡,项目主要建设6栋3层的标准化工业厂房。本次招标为八滩创业孵化中心2#配电房增容500KVA配电项目。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6.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8.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43万元,高于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5月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本工程实行单价报价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投标截止时间前联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401743437

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18052978738

滨海恒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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