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滨海县境内高铁沿线树植隐患修剪项目,已具备相应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方式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海县境内高铁沿线树植隐患修剪项目;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4.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5.项目内容:滨海县境内高铁沿线树植隐患修剪项目,位于青盐线滨海港站至阜宁东站K361+545 至 K363+026 区间,林带内树植影响铁路电力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对区域内进行修剪与清理施工,满足修剪验收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8.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68万元,高于该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实行总价中标,单价合同,结算时中标单价不作调整。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
七、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在2024年8月26日09:00前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华祺 联系电话:13196668006
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晋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