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9

1、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1.2建设单位: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及区域位置: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

1.4工程规模:滨海县建设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位于天场镇原窑厂,用地面积581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1.00亿元。本次招标范围:①工程桩静载荷、高低应变检测;②房屋建筑工程原材料检测、半成品、成品检测,工程实体检测,防雷检测,给排水,消防检测,环境检测,装饰装潢检测;③强弱电、网络管线等所有附属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程实体检测。

1.5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监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监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2.1本工程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244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6.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5.2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待签订合同后退还

7.2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7.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4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2459日到2024514(节假日除外);

8.2报名及发售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室。

8.3招标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4代理公司: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晋    18014128919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龙   13505102408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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