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交通控股集团4宗项目出入口土地用地报批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滨海交通控股集团4宗项目出入口土地用地报批等服务项目,已具备相应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方式招标,欢迎自愿参加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海交通控股集团4宗项目出入口土地用地报批等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4.标段划分:一个;

5.招标内容:集团及子公司3宗项目出入口及1宗停车场土地未报批,特委托第三方单位协助完成涉及稳评、征地前期工作

6.服务期限:18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

7.质量标准:出具的关于城南物流园、海港大道加油站、农批市场加油站出入口和长明巷停车场稳评、征地前期工作技术服务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征前资料符合征地报批要求

8.最高限价为:42万元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是中级工程师以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2024年5月13日 15:00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滨海县交通环保大楼18楼1807室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020443699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西路166号)2楼2108

联系人:王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18014128919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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