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作业区(一期)工程交工检测评估项目,已具备相应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方式招标,欢迎自愿参加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作业区(一期)工程交工检测评估项目;
3.项目地点:滨海县;
4.标段划分:一个;
5.工程概况:项目新建2个300吨级散货泊位、1个3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水工结构按克停靠1000吨级船舶设计。码头水工结构物采用钢筋砼扶壁式结构,PHC桩基础。码头前沿采用混凝土铺面等。交运局执法大队要求交工验收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及评估结论。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提供检测报告及评估结论,满足交竣工验收要求;
6.服务期限: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8.最高限价为:21.59万元。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3.5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后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后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在2025年1月6日 15:00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0510240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019601352 15151022167
电子邮件:1462966515@qq.com
2024年12月31日